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
- 供应商
- 常理企业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20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0512-62370310
- 手机号
- 17804457750
- 联系人
- 褚小伟
- 所在地
- 长桥街道双银星座商务广场1幢1204室
- 更新时间
- 2023-08-21 18:57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提交更名材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时间
省科技厅集中受理各设区市科技局报送的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2023年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1.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用户登录-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主管部门。2.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