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回收加工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

供应商
清远远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认证
资质证书办理作用
招投标加分
可售地
全国各地可办理
证书有效期
三年
联系电话
18813558434
手机号
18813558434
联系人
李经理
所在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宁路2号中之二宜禾新城E幢首层47号铺
更新时间
2024-03-21 23:26

详细介绍

第十九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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