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C-Tick认证测试什么内容
- 供应商
- 深圳万检通检验机构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543507220
- 手机号
- 13543507220
- 联系人
- 黎小姐
- 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航空路36号华盛泰D栋3F
- 更新时间
- 2024-12-21 08:30
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cma)将所列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纳入1992年 “无线电通信法”第162条,作为acma电磁兼容性(emc)监管安排的一部分。
供应商必须在下表第2部分第2栏中选择适当的标准作为设备的适用标准。如果第2部分中列出的标准均不适用于某个设备,则第1部分的通用标准表格第2列将成为该设备的适用标准。acma仅规定与排放有关的性能要求,因此只有在标准内与干扰有关的范围内,才需要符合本清单中的标准:(a)无线电通信;(b)设备的任何用途或功能。
重要说明:
注1:标准的失效日期是指acma不再将该标准视为特定设备的适用标准的日期。除非另有说明,对于澳大利亚标准,这些标准的有效期是在其更换标准公布后2年。例如,当现有标准被新版本取代时,现有标准将在新标准公布之后的2年内继续被认可为适用标准。但是,2年后,只能识别更新版本的标准。供应商应参考澳大利亚标准网站的相关出版日期。
注2:对于en,cispr和iec标准,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标准的失效日期应视为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公布的失效日期。
注3:第2栏中列出的适用标准由表格第10栏中列出的任何相关说明修改。
注4:在此版本的表中,由于信息不相关,因此删除了一些原始列。保留了原始列号以使表格与2008年无线电通信(电磁兼容性)标准保持一致。
注5:*对于ac上市的任何标准,acma将接受带或不带ac的测试报告,因为这些是编辑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