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十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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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更新时间
2024-12-27 08:00

详细介绍

误区一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针对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免征了吗?


答复:

不是的,是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若是你开具5%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免征增值税。


误区二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不是开具了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都免征增值税了吗?


答复:

不是的,开具专票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


误区三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不是企业所得税也一起免征了吗?


答复:

不是的,免征增值税并非意味着企业所得税也免,若是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误区四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不是就不得开具带税率的发票了?


答复:

不是的,若是客户要求开具3%的专票的,照样开具带税率的发票就可以,但是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若是客户不需要专票抵扣的,需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误区五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不是必须要享受免税优惠而不得放弃免税?


答复:

不是的,可以选择放弃免税而开具3%的专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误区六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若是3月底之前销售1%征收率的货物发生退货等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4月份之后是不是只能开具3%征收率的正确的蓝字发票了?


答复:

不是的,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误区七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不是以后填报纳税申报表的时候,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答复:

不是的,需要分2种情况。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误区八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一般纳税人符合简易征收条件的,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复:

不是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仅仅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误区九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免税金额超过了500万元了的,是不是就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了?


答复:

不是的,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若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照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误区十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个全面增值税的优惠是不是一个长期的优惠政策?


答复:

不是的,是阶段性的,也是暂时性的。从目前政策来看,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年底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十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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