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如何拿走档案
- 供应商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毕业帮人力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认证
- 毕业帮
- 1
- 联系电话
- 0731-84427921
- 手机号
- 19918863801
- 联系人
- 邓女士
- 所在地
-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枫路61号湘麓国际花园二期酒店、公寓1915(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5-10 08:00
劳动者辞职后,其个人档案是不可以自己拿走的,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在我国,档案在各企业中是由专人管理的,调档是由各企业人力部门进行操作,个人是不能进行操作。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同时,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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