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哪些业务需要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
- 供应商
- 企航无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9568728390
- 全国服务热线
- 17310573079
- 联系人
- 朱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16幢3层176室
- 更新时间
- 2024-06-09 08:00
1、音乐娱乐类: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都需要办理音乐娱乐类网文。
2、演出剧节目表演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演出剧(节)目类/表演类,通俗讲就是视频直播。网文做视频网址和直播类的用户必须办理,如直播网站,视频门户等。
3、动漫画产品类:动漫画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
4、展览比赛活动类:展览比赛活动是指将互联网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移动电话等终端,供上网用户浏览、点播、下载的传播行为,需要办理展览类文网文。
5、美术艺术品类:美术艺术品活动是指网络艺术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网络艺术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