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销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怎么办?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吗?

供应商
北京惠利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全国服务热线
13011260887
团队负责人
高经理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双井地铁D口优士阁大厦A座1209
更新时间
2024-06-09 08:30

详细介绍

公司要注销账上的

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一、实收资本要交税吗?

举个例子:

a公司是一家自然人持股的公司,准备注销时账面还有500万元的实收资本。问:自然人股东在分回500万元实收资本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

1、若自然人股东仅收到500万元的分回款,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还的款项若是超过500万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情况一:a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近期准备注销清算,但账面上存在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请问注销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缴纳。并且公司在注销清算时,账面上若是有盈余公积等,也要按照自然人股东的股份份额来计算分红的个税,a公司的股东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200万元。

情况二:b企业属于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近期准备注销清算,账面上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请问注销时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税后经营所得,在进行股利分配或者公司注销时都无需再交纳税款了。

也就是说,在注销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不需要缴纳个税,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北京公司注销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优质商家推荐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