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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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廖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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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
更新时间
2023-11-04 06:00

详细介绍

1.债权人

"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定行为的权利的当事人。

2.债务人

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3.债权凭证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护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后,终结原判决的执行,后时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在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权利人依据债权凭证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凭证中登记的权利。

4.担保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覆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

5.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

证。

6.连带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8.时效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它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根据。并且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

民法上的时效,通常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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