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个人账户开户申请资格
1、须符合内地监管机构订明的以下条件(以内地分行*新要求为准):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五年;
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近三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近三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2、符合香港分行私人银行客户准入门槛,且经香港分行评估不属于容易受损客户(注:容易受损客户指风险理解能力及承受潜在损失能力较低的客户)。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