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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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16幢3层176室
更新时间
2024-05-20 08:00

详细介绍

《一》许可证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由各省广电总局审核颁布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搔剧、电视剔等广播电视范具的制作和范具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二》许可证办理条件

1、纯内资公司;

2、经营范围有"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3、具有三名广播电视相关人员(具体要求见材料详情)。

《三》许可证办理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

3、公司三名广播电视相关人员毕业证书(如影视、摄影、灯光、导演、武术、编剧、场控等均可)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业务申请表;

5、承诺函,

《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在互联网端有涉及到视频展示的必须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2:如果是有偿向上网用户播放视频的活动还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简称icp许可证);

注意事项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指录播的活动,播放录制的视频;如果是实时直播,需要办理的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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