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的版权保护期、保护对象
- 供应商
- 山东恒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7753158207
- 手机号
- 13385417159
- 联系人
- 杨经理
- 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9号楼1单元1216
- 更新时间
- 2023-07-19 10:07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版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在自然人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以及自然人死亡后50年内受到保护,直至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为止;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于*后一位自然人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结束。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版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布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软件在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布,本法规将不再对其进行保护。
软件版权保护的对象和内容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一般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委托开发者和国家机关指定的开发者。zui后三种著作权的归属,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正式约定。根据法律规定,通过继承、转让和继承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人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软件著作权人也受法律保护。
总结:个人和企业都可以申请软件,只要他们开发自己的软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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