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的版权保护期、保护对象

供应商
山东恒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7753158207
手机号
13385417159
联系人
杨经理
所在地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9号楼1单元1216
更新时间
2023-07-19 10:07

详细介绍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版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在自然人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以及自然人死亡后50年内受到保护,直至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为止;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于*后一位自然人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结束。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版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布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软件在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布,本法规将不再对其进行保护。

软件版权保护的对象和内容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一般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委托开发者和国家机关指定的开发者。zui后三种著作权的归属,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正式约定。根据法律规定,通过继承、转让和继承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人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软件著作权人也受法律保护。

总结:个人和企业都可以申请软件,只要他们开发自己的软件和程序。


软件版权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