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
- 供应商
- 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9942478626
- 手机号
- 18196506350
- 联系人
- 邱会计
- 所在地
- 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1号楼910室
- 更新时间
- 2024-09-20 08:00
一、芜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部门
实施机关: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审批层级:省级
二、芜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已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2)具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符合要求。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被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自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当事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营业性演出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被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不得再次从事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
(4)芜湖投资者投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向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部门提出申请。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五十三条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自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当事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当事人为个人的,个体演员1年内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个体演出经纪人5年内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
因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不得再次从事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
三、芜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应与营业执照载明信息一致);
(4)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 一项、第四项规定的文件。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