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有关规定,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所需的材料吧!!
(一)新申请事项材料目录
1.关于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报告。(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2.附件:
(1)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2)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3)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4)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5)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
(6)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
(7)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8)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如有)
(9)对于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10)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11)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二)变更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1.关于办理外债审核登记变更的申请报告(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2.附件:
(1)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2)拟申请变更外债的原获批文件
(3)企业注册证明(变更借用外债主体时需提供)
(4)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变更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时需提供)
(5)关于本次借用外债方案变更的内外部决议文件(如适用)
(6)对于变更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对于变更为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7)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上述内容就是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如果您有其他内容需要了解,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