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办理条件
- 供应商
- 上海玖邀开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4008288926
- 手机号
- 13761551584
- 营销总监
- 梁军
- 所在地
- 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700弄温度科技园B栋805
- 更新时间
- 2024-09-03 08:30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注: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注:
(1)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2)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社局提醒,满足7年和中级职称要求后,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目前执行的标准为: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达到1.3倍社保基数,并依法纳税。此外,居住证满7年不需要积分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