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和吊销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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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9-01 07:00

详细介绍

企业注销和吊销有什么不同?


企业经过注销是否可以继续营业

企业注销后不能营业企业注销后,其权利义务关系就终止,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也终止,不能再以公司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活动如果进行营业的,属于无证无证经营,可能会被行政机关处罚

二、

企业注销和吊销有什么区别

企业注销和吊销有以下区别

1.主观性不一样,注销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吊销则是被动的****;

2.注销是由于企业经营者主动终止经营,并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的程序,吊销是企业由于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工商机关对企业采取的禁止其继续经营的****吊销是一种****,企业被吊销后就应当进行注销程序,而注销是消灭企业主体资格的唯一方法,企业被注销后,就犹如人的死去,失去了权利能力,而企业被吊销营业资格后,还有部分权利能力,但权利能力**于清算程序,不再具有经营资格

三、

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还能参与诉讼吗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吊销的公司转注销如何办理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企业注销和吊销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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