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注销的香港公司还能恢复正常使用吗?
- 供应商
- 深圳市欣鸿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8000.00元每件
- 手机号
- 13714826212
- 联系人
- 廖经理
- 所在地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滨河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西座1003-D33
- 更新时间
- 2024-09-21 08:30
香港是一座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市,仅次于纽约和伦敦的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其中重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也是全球zui自由经济体和zui具竞争力城市之一,在世界享有极高声誉,因此很多人会选择来香港注册公司。
除此之外还有香港公司因注销前有未尽事项,而在注销后申请恢复注册的情况。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香港公司注销后如何通过法院命令恢复注册。
1、通过行政方式恢复香港公司
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是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第622章)规定的一种恢复公司注册的方式。这一方式恢复注册香港公司,通常用于没有及时提交周年申报表,而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强制除册的情况。并且恢复注册公司,也是唯一可以取回在除名或撤销注册公司后,被认定归属香港政府资产的途径。
2、通过香港法院恢复公司注册
当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考虑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而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时,该香港公司债权人也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的20年内,向香港法院申请恢复该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或其他必要程序,以追究其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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