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所需要的材料
- 供应商
-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助游网络
- 型号
- 无
- 产地
- 全国
- 手机号
- 13646019223
- 联系人
- 李小姐
- 所在地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3栋1403-2单元
- 更新时间
- 2024-06-08 10:00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该事项可以委托办理。
受理材料:
1、告知承诺书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说明内容中包含:本公司网站共设xx个栏目,其中第x个栏目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展示。)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说明内容包含:输入___网址,登录本公司网站,第x个栏目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展示)
6、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向代理人出具有明确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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