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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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经理)
- 曹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金隅高新产业园A1-529
- 更新时间
- 2024-06-01 07:00
谢邀。
北京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审核流程如下:
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提交后打印并签字,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开办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域名、药品信息服务项目、网站大致结构及栏目内容等材料。
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后续审批事项。不予受理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进行审核。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不予批准决定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北京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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