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2023年1月16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文件明确,该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同时废止。文件适用于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时,需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情形,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因工作需要,需委托鉴别机构开展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可参照本程序执行。
注意!这个鉴别程序主要是给海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及机构参考使用的。所以如果是企业自己进口货物到国内,想提前鉴别是否属于进口固废,除了参考“公告”里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还要满足《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各个货物对应的相关标准,比如废钢铁要满足《再生钢铁原料》,塑料粒要满足《初步形状树脂与再生塑料树脂的鉴别方法》等。
“公告”有对各个术语名词做了解释,以下摘录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
进口货物进口货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规定的进境货物和进境物品。
鉴别机构鉴别机构是指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专业技术机构。
委托鉴别委托鉴别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进口货物固体废物鉴别检测,出具的鉴别结果有助于企业是否进口货物作参考使用。有进口固废鉴别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相关知识:
过去20年里,56%的垃圾流向了。从1992年到2018年,进口了1.6亿吨瓶罐、塑料袋、包装纸等废弃物,其中72%的塑料垃圾流向了。
随着我国禁止“洋垃圾”政策的实施,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1348万吨和879万吨,相比改革前(2016年),分别减少9.2%、51.4%、71.0%和81.1%,累计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约1亿吨。2020年年底前,洋垃圾进口清零。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技术规定
(四)现场鉴别
1.对不适合送样鉴别的待鉴别进口货物,鉴别机构可进行现场鉴别。
2.开箱查看。现场鉴别时,首先应打开全部集装箱,对鉴别货物进行查看,以了解待鉴别进口货物整体情况。鉴别人员应观察和记录每一集装箱内货物的包装形式、货物外观(如颜色、形状等)、气味等特征信息。
3.掏箱查看。现场鉴别掏箱查看数不少于该批待鉴别进口货物集装箱数量 10%,根据现场情况,掏箱操作可实行全掏、半掏或1/3掏,以能够看清和掌握货物整体状态为准,鉴别人员应记录和描述
掏箱货物特征。如果开箱后的货物较少,不需要掏箱便可准确判断箱内货物状况的,可以不实施掏箱。
4.拆包查看。掏出的货物拆包/件的查看比例应不少于该箱掏出货物的 20%,鉴别人员应记录和描述掏箱和拆包货物特征。
5.对散装海运和陆运的进口货物现场鉴别,实施 查看,落地查看数量不少于该批鉴别货物数量的 10%。
6.现场鉴别时,如需要现场采样,采集样品的份样数及份样量参照本程序第三部分第(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程序。
物流信息:
不过,随着航运市场的变化,加之货代企业本身的发展需求,一波声势浩大的货代并购潮,或许即将到来。在这一过程中,将有可能出现所谓的货代杀手。在我看来,能够称作货代杀手的企业,在其营收增量中,并购所带来的贡献应占据重要比例。此外,在企业成长及壮大的过程中,存在数次规模较大的并购。《航务周刊》:您的这一判断是基于哪些因素?丁伟强:我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得出的判断,包括外贸格局的变化、航运企业间的整合以及货代业自身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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