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人/备案人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其他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借用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吗?
- 供应商
- 河南中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371-68989866
- 手机号
- 18137785874
- 联系人
- 范经理
- 所在地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12层1212号(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3-06-28 09:39
不可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
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河南中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依法检测消毒产品,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洁净室洁净度,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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