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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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黔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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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李先生
所在地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区14栋10楼1002-1单元
更新时间
2024-05-10 10:00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是行业重要资质,如制作、发行、代理综艺节目、动画、广播剧、电视剧。那如何办理呢?下文给您一一解答。

一、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概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二、申请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三、申请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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