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申报知产的常见问题

供应商
中企纵横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业务四部
认证
北京中企纵横
13716209240
联系人
季经理
所在地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九德路88号-A73
更新时间
2024-01-25 08:00

详细介绍

知识产权常见问题答疑:

问:以往用于申报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未通过,和用于申报过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在今年申报高新认定中还能继续使用吗?

可以继续使用。

问:公司之前做的研发项目今年才拿到知识产权是否可以申报国高?

可以。

问:企业名称变更之后是否需要变更知识产权中的企业名称?

需要到知识产权局做名称变更的备案,同时申报材料中附上变更通知书。

问:知识产权归属公司员工个人的,是否可用来申报国高?

不可以。

问:知识产权的xianjin性如何判定?需要提供资料吗?

知识产权的xianjin性由专家进行判断。证明材料为提供知识产权复印件。

问: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类知识产权可以重复使用吗?

按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只能使用一次,对于类则没有此项限制。

问:知识产权授权书有区域限制吗?

必须拿到的知识产权授权书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都不符合条件。

问:知识产权未缴年费的,可以作为国高申报的知识产权数量计算吗?

不可以,知识产权须为正常缴纳年费,且在有效期内、权属人在公司名下。

问:购买的发明专利可以吗?

可以,购买、受赠或转让的知识产权都可以使用,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问:知识产权属于母公司,子公司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可以考虑将知识产权的权属人变更为子公司后申请。

问:专利是两个公司共同申请的可以吗?

可以,但应提交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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