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流程、材料、地点
- 供应商
-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申与城
- 服务内容
- 图纸制作审核、执照新办
- 周期
- 3周
- 联系电话
- 13301959002
- 手机号
- 13301959002
- 经理
- 陶明星
- 所在地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1407-1408室
- 更新时间
- 2024-11-14 09:13
上海浦东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流程、材料、地点
上海浦东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流程、材料、地点
申请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综合窗口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提供的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经省卫生厅考核合格的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所设立的卫生管理部门的名称或所配备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姓名,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方式,危害健康事故处置办法;
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情况的书面材料;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证明材料;
8、使用的公用物品委托洗涤消毒的,应当提供委托协议以及被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卫生学评价报告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
10、配备的公共卫生用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11、水质检验报告单或自来水水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注销公司,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办理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
5.办理结果及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程序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