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外生子,离婚后女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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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3-05-30 14:44

详细介绍

法律咨询:

 男方婚外生子,离婚后女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律师答疑:

男方婚外生子,女方可以要求赔偿。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女方无过错,可以主张男方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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