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清关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供应商
聚海国际货运代理(广东)有限公司
认证
全国服务热线
13925560180
联系人
黄金成
所在地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F座1415
更新时间
2024-06-19 07:00

详细介绍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3)海关要求的其他单证,比如商检通关单,进口许可证等。


货物清关单证,进口清关手续,进口清关单证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