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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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王海洋
所在地
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0号3层03号
更新时间
2023-05-26 15:09

详细介绍

法律咨询: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什么赔偿?
律师答疑: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的赔偿如下:
1、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计算时间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2、没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如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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