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注册备案要求-上海申与城企服代办
- 供应商
-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申与城
- 服务内容
- 会员证书、商委备案、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许可证
- 附近服务
- 提供公司注册场地
- 手机号
- 13301959002
- 经理
- 陶明星
- 所在地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1407-1408室
- 更新时间
- 2024-09-22 09:13
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注册备案要求-上海申与城企服代办
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注册备案要求-上海申与城企服代办
回收模式一类是以美国“再生银行”回收模式为代表的盈利性企业运作模式。一类是以巴西“塞普利”、德国双元和台湾四合一回收模式为代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的企业化运作模式。这2类模式只在利益关系与分配方面存在一定差别,在分类目的、主体分工、运作方式等方面并无实质性差别。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填写备案登记信息;
2、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后,将数据推送至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再将数据推送至商务部再生资源信息共享平台;
3、信息共享平台接收数据后,通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填写的手机号,将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发送给企业(个体工商户);
4、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次登陆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时,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状态显示为“备案公示”
5、公示时间为 30 天,公示结束后,状态变更为“备案通过”;
6、备案通过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登记证”;
7、备案通过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愿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经营年报。
通过整合业务链、交易链与利益链,借助利益驱动,发挥政府、排放者、回收公司、资源利用厂家、商品产销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促进垃圾分流分类和实现企业化运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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