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体户给员工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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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11 17:00

详细介绍

广州个体户给员工买社保就是给我们讲个“社保”。自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都个体户社保”改革后,在天津、上海、深圳和成都、深圳缴纳社保3年的个体户终于跃欲试了,这里有两种“代缴社保”的身份了,小伙伴们快看~


国家允许个体工商户持《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建筑劳务资质许可证》、《建筑劳务资质证》等证件的有效期为3年,从批准日期起为3年。

如果个体工商户想要继续经营,那就必须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而个体工商户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话,如果想要继续经营,那就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了。

3、为什么个体户要记账报税?

(1)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元以上的。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账簿、凭证、表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对账证、款项处理

1.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或区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征管厅办理。

3.个体工商户按次扣缴的社会保险费,本人为扣缴义务人。

4.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办理扣缴申报后,个体工商户可持扣缴单位的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费管理核心征管总局进行办理社会保险费登记,并按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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