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五十条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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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11-16 07:00
q: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五十条适用
答案: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适用于以下情形:
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包括设计、建设、购置、改造和配备生产设备、工具和机具,并建立和完善zuixiao限度的质量、技术、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内生产或销售产品的企业,应当按照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并接受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生产许可证的种类、等级和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工业产品的主管部门制定,并规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向生产许可证颁证机关申请再评估。如果生产许可证持有人未申请再评估而继续生产,生产许可证颁证机关应当责令停产整改。
生产许可证被吊销、撤销的,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停止生产,并在制定整改方案,经生产许可证颁证机关确认后再次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