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投资在国内部门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有关境外投资备案的申报在材料上发改委和商务局两个部门的资料和流程略有不同,但是核心的材料是一样的;(所有材料要以办理事项本地需求为标准地区不同会有略微的变化)
发改部门所需材料:
1. 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2. 项目申请报告;
3.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1)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2)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5)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6)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
(7)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8)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商委的要求相对来说少一些,但是核心的材料要求也是一样的;
商务部门需要的材料:
1.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7.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8.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除以上两个部门还要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
(二)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三)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五)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并向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机构应凭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收支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