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公司 江宁代理记账 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
- 供应商
- 南京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851698709
- 联系人
- 方总
- 所在地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288号苏贸大厦13楼E座
- 更新时间
- 2023-04-17 14:02
管理办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cai政部令第27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代理记账公司,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起施行。部长金人庆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一至十条内容正文di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江宁代理记账,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费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会计公司的设立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
(2)持有会计就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员工不少于3人
(3)主管代理会计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ye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专职员工
(4)有健全的代理会计业务内部规范。代理收费公司设立程序:申请代理收费资格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审查机构提交申请报告书,代理记账找哪家,附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员工会计员工资格证书,主管代理收费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ye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专ye员工在本机构专ye员工书面约定
(4)代理收费业务内部规范。审查机关审查代理收费资格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天内一次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内容,过期不通知的,应当从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视为受理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所有补充申请资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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