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国内旅行社交多少金
- 供应商
- 中企富贵会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1067666695
- 手机号
- 13911636662
- 经理
- 邱金玉
- 所在地
- 北京 丰台区 南三环东路27号院芳群公寓6号楼206
- 更新时间
- 2023-11-04 06:00
内容:
新设立旅行社应缴纳多少金?
答 复: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金账户,存入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金12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金账户增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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