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还免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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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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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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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 更新时间
- 2024-05-09 08:00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补充说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微企业,也适用该政策。
对于免征增值税的开票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开具0税率普通发票。如果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开票税率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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