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流程?
- 供应商
- 金九盛达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651617875
- 联系人
- 王子曦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6-05 10:00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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