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固体废物放射性 浸出重金属测试
- 供应商
- 广州国检检测有限公司
- 认证
- 全国服务热线
- 13926218719
- 联系人
- 熊大生
- 所在地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新基大道1号金科工业园2栋1层101房
- 更新时间
- 2024-06-14 10:00
固体废物放射性检测报告
固体废弃物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壤水分、ph值、有机质、金属元素全量(铅、镉、铬、铜、锌、镍、砷、汞等)、和金属元素有效态分析(有效铁、有效锌等)、氮素(全氮、水解性氮、铵态氮、硝态氮);
二,污泥 挥发酚、矿物油、金属元素、总氮、总磷等;
三,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毒性检测:腐蚀性、重金属元素(铅、镉、砷、汞、六价铬、银、铜、锌、镍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农药残留等。
固体废物放射性检测为促进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依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26号),**本细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逐步建立统一的省级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管理系统,按季度对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产值、减免税额等情况进行汇总,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机构材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驻粤单位及省属单位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申请材料,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季度对本辖区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产值、减免税额等进行汇总,自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综合利用情况形成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自主选择评价机构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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