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供应商
北京精财汇智商务代理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1500.00元每件
联系电话
13521317032
手机号
13641100589
联系人
郭宸驿
所在地
北京朝阳区万达广场8号楼
更新时间
2023-04-04 18:21

详细介绍

一、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