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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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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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服务热线
- 15608478829
- 法定代表人
- 徐雄午
- 所在地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新长海中心B3栋808
- 更新时间
- 2024-05-17 08: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国家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专项活动的许可证。专栏。综艺节目。卡通。广播电视剧。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和许可证。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每年1月至3月进行年度检查,因此几乎需要开始准备年度检查的相关材料。让我们来看看这个问题。
年检条件:
1.及时、准确地向政府行政部门报告电影发行的统计数据;
2.发行放映的电影必须由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颁发上映许可证;
3.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4.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电影工作的政策、政策、法律法规;
5.发行放映电影的单位必须有权发行放映电影;
6.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电影每年必须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电影。
年检流程:
1.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发布年检通知,企业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运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网上申请表,等待省局审批;
2.企业准备年检材料,并将年检材料报区广电局审批;
3.企业等待审核结果,省局发出年检通知,未通过的,书面通知企业;
4.通过年检的企业可获得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未通过年检的,应当按照书面说明修改材料,然后重新提交,直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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