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出口海运申报需要提供什么文件?
- 供应商
- 聚海国际货运代理(广东)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769-22029453
- 手机号
- 13662832074
- 经理
- 田先生
- 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1栋6单元1415室
- 更新时间
- 2024-09-28 08:18
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范围:
列入国家《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在进出口的过程中都要向海关申报。工业产品的cas号与《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cas号相同时(不论其中文名称是否一致),即可认为是同一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进口申报: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报时,需按照《目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危险化学品出口申报: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按照《目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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