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店铺办理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供应商
- 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9942478626
- 手机号
- 18196506350
- 联系人
- 邱会计
- 所在地
- 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1号楼705-706室
- 更新时间
- 2026-03-29 09:30
什么店铺办理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场所在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蛋糕店(含裱花蛋糕)、饮品店。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一)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例如炒热菜、烧烤;
(二)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例如凉菜;
(三)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例如生鱼片;
(四)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五)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需准备的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新办、延续);
(二)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图;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注:所有提交材料应使用A4纸,全部打印,要求清晰准确,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整齐,装入纸质档案袋内。
温馨提示:经营场所面积在50平米以上的餐饮服务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