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

供应商
河南丽恒律师事务所
认证
联系电话
0379-65616200
手机号
13592093460
联系人
徐要魁
所在地
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望春门街交叉口西中原康城步行街1栋1-301室
更新时间
2013-04-09 09:17

详细介绍

洛阳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 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是否能告其故意伤害?律师解答: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