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 供应商
-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766340569
- 手机号
- 15766340569
- 商业顾问、软件设计
- 刘文龙
- 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 更新时间
- 2025-01-24 09:00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代言人模式和合伙人模式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越早入场,收益就越高。
代言人模式的奖励规则是以用户消费的时间,也就是成为代言人的时间进行排序。
合伙人模式是完成平台条件成为合伙人身份,按时间顺序获得合伙人奖励,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对应的比例享受合伙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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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
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举例:
用户购买某款商品
第一期前100名获得该款产品总利润的10%的奖励;
第二期的101~1000人获得该款产品总利润的10%的奖励;
第三期的1001~10000名获得该款产品总利润的10%的奖励。
合伙人:
第1-100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第101-1000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第1001-10000位合伙人,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代言人模式和合伙人模式对平台来说,能够吸引大量用户,并且通过社交分享裂变更多用户,平台的分润机制可以牢牢锁住消费者,平台与用户各取所需,共同获利,消费即赚、合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