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文网文ICP经营许可证公司一手转让无中介费
- 供应商
-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助游网络
- 型号
- 无
- 产地
- 全国
- 手机号
- 13646019223
- 联系人
- 李小姐
- 所在地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3栋1403-2单元
- 更新时间
- 2024-06-08 10:00
针对类型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变更申请报告;
2.《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6.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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