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 供应商
- 北京鱼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鱼爪集团
- 类型
- 一对一服务
- 服务
- 线上/线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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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8412814
- 全国服务热线
- 15008412814
- 经理
- 伍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院1号楼11层1105(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11-27 09:33
想要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才可以,且须取得营业执照和代理记账许可证,未经批准就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则会按规予以查处。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代理会计公司的设立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
(2)持有会计就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员工不少于3人
(3)主管代理会计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的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专职员工
(4)有健全的代理会计业务内部规范。代理收费公司设立程序:申请代理收费资格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审查机构提交申请报告书,附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员工会计员工资格证书,主管代理收费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员工在本机构员工书面约定
(4)代理收费业务内部规范。审查机关审查代理收费资格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天内一次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内容,过期不通知的,应当从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视为受理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所有补充申请资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按规定审查申请资料,从受理申请日起2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如果在20天内不能做出决定,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在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行代理收费许可证书,向社会公示。
(4)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并通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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