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是否为危险品,常用判断标准:
1.通过msds中相关信息予以初步判断:
001.安全数据单第2项危险性概述中的相关描述
ghs危险性种类和类别,标签要素(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
002.第5项组成/成分信息
根据cas号,查询是否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
003.第14项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un编码,危险货物分类,包装类别等危险货物信息
2.危险货物分类鉴定报告作为终判断依据。
所以msds和危险货物分类鉴定报告是进口危险品重要文件单证之一。
危险品清关流程:
1.若化工品运输上属危险货物,需在船舶到港前提前海事申报(散货船危化品由船代申报),一般货代做“货报”,船代做“船报”,具体可根据提单上是否显示有危险货物un编码,分类,包装类别信息及msds第14项运输信息进行判断;
2.进口危化品基本需批批查验,收到布控指令后,先在货物申报模块的检验检疫无纸化-电子数据申报,上传《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和监管区外查验申请表,等待查验科预审通过后,再联系危险品监管场所预约查验;
3.查验放行后,需提供纸质设备交接单,提货单,放行通知书,并安排危险品车辆到危险品监管场所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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