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集成公司需要办哪些资质
- 供应商
- 高德资信评估(广东)有限公司
- 认证
- 办理范围
- 全国受理
- 网上可查
- 正规备案网上可查
- 证书作用
- 招投标加分、形象提升、提升信用度
- 全国服务热线
- 18680565502
- 经理
- 易经理
- 所在地
- 广州市天河区吉山新路街4号301-103
- 更新时间
- 2024-05-09 08:00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
一、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二) 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三) 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四) 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
(五)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
三、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请表》
(二)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情况登记表》
申请一、二级资质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资质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组织调查组对其资质条件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对其所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典型项目进行调查。
(二)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根据对申请单位资质的调查报告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典型项目调查报告等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申请三、四级资质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各省(市、自治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由各省(市、自治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资质认证机构组织资质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报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资质评审结果报请信息产业部审批后,颁发《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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