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基金产品备案流程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蛤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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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捷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410818257
- 联系人
- 陈维维
- 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63号1栋2009室
- 更新时间
- 2023-11-04 06:03
2023年不动产私募基金管试点要求、不动产基金产品备案流程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蛤备案流程、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第1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投资业务,更好地支持盘活不动产,促进不动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申请条件,按照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管理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按照本指引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一)在协会依法登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二)出资结构稳定,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近两
年未发生变更;
(三)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方,因私募基金投资需要向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派驻管理人员的情形除外;
(四)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
(五)实缴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六)具有不动产投资管理经验,在管不动产投资本金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或自管理人登记以来累计管理不动产投资本金不低于 100亿元人民币;
(七)具有 3 个以上的不动产私募投资项目成功退出经验;
(八)具有不动产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投资部门拥有不少于 8名具有 3 年以上不动产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 5年以上经验的不少于 3 名;
(九)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中国证监会、协会要求的其他情形。试点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均为机构投资者的,前款第(六)项要求可为在管不动产投资本金不低于30 亿元人民币,或自管理人登记以来累计管理不动产投资本金不低于 60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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