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

供应商
广州凯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100.00元每件
手机号
18924021984
联系人
张小姐
所在地
广州市东风中路410号时代地产中心30层3001-3004
更新时间
2023-06-08 14:01

详细介绍

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区奖励措施

一 资金奖励

1初次认定:

龙华区、罗湖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盐田区各30万; 龙岗区、福田区、大鹏新区各20万; 宝安区、南山区各10万。

2再次认定:

龙华区 、坪山区 (高新复审20万); 龙岗区 (高新复审10万) ;福田、盐田区(高新复审5万)。

二 其它奖励:

1所得税率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2“两免三减半”(取消)。

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首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人才安居奖励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龙华新区320w(10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光明区240万(80万),福田区170万(10万),其他区域均160w。

4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a、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b、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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