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人+合伙人创新分润模式,微三云钟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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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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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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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钟小霞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2室
更新时间
2024-06-03 11:00

详细介绍

代言人和合伙人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户和合作伙伴,扩大市场份额和业务范围。代言人和合伙人模式打造了消费即赚的理念,是一种“全网分红”的电商模式。用户购买礼包成为平台代言人身份,享受推广奖励,还可以通过升级成为合伙人身份,参与全平台业绩分润。本文给大家分享代言人+合伙人创新分润模式。

用户的身份主要包括代言人、合伙人、**合伙人三个身份,三个模式各有优点,同时代言人的身份又可以与合伙人叠加,获取更多的奖励,可以得到不错的引流效果。

身份介绍:

代言人: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合伙人:销售员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

**合伙人:合伙人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利润分佣奖励。

代言人:

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假设某商品的总销售额为10亿元,该单品毛利率为30%。

该单品的毛利为3亿元。

一期名额100: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人=30w/人

二期名额1k: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人=3w/人

三期名额1w: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合伙人:

销售员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

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对应的比例享受合伙人奖励;

1、种子轮(1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2、天使轮(10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3、c轮(1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4、d轮(10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合伙人:

合伙人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利润分佣奖励。

平台招商前100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平台招商101-1000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平台招商1001-10000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模式总结:

1.用户通过购买指定产品可获得对应产品的代言人奖励;

2.用户消费成为销售员,推广用户可获得销售员奖励;

3.推广员升级成为合伙人,可获得合伙人奖励;

4.合伙人升级成为**合伙人,可获得**合伙人奖励。


全网分红的模式制度,代言人的模式制度,合伙人的模式制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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