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废气治理工程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检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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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04-14 07:10
8.2.4 生态风险评价 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主要生态风险,明确生态风险特征、潜在生态损失或其它风险后果,以及主要受体或敏感目标的风险可接受性,关注气候变化背景下流域面临的潜在风险及规划提出的应对和适 应气候变化对策措施的环境可行性。 8.3资源环境承载状况评估 在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分析规划实施后重要河段水资源量与用水量、控制断面水环境质量的变化,围绕设定的规划开发情景评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 的承载状态及其变化趋势。 9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9.1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 9.1.1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环境目标及“三线一单”目标要求,结合规划协调性分析结果, 论证规划定位和规划环境目标的环境合理性。9.1.2 根据环境管控分区及要求,结合规划实施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生境的影响预测及生态风险评价结果,论证规划任务和布局、重大工程选址,规划划定的优先保护、重点保护、治理修复的水陆域及禁止、限制开发的河段或岸线的环境合理性。 9.1.3根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状态评估结果,结合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论 证规划开发利用规模和重大工程规模的环境合理性。9.1.4 根据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和累积后果,结合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潜在效果等,论证规划时序安排和建设方式的环境合理性。 9.1.5 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按 hj 130执行。规划方案的环境效益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hj 1218—2021 7 推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开展论证。9.2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9.2.1 说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编制的互动过程和内容,特别是向规划编制机关反馈的意见建议及其采纳情况,明确已被采纳的建议,给出规划需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建议及其论证依据。 9.2.2规划方案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上层位规划、“三线一单”目标要求等存在明显冲突,或者即便在采取可行的预防和减缓措施情况下仍难以满足生态环境目标及要求,应提出对规划方案作重大调 整的结论和建议。 9.2.3规划布局方案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生境的保护要求不符,或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生境、流域重要生态功能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或规划任务及布局、重大工程等产生的生态风险不可接受,应针对规划任务、布局和重大工程选址等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9.2.4规划开发方案可能造成显著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风险或人群健康影响,或规划方案中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仍无法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或污染防治要求,应针对规划开发利用规 模、重大工程规模等提出优化调整建议。9.2.5 针对经评价得出的关键要素、突出问题、主要影响、重大风险等,从促进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加强生态功能保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角度,进一步梳理并以图、表形式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将优化调整后的规划方案作为环境比选的推荐方案。 10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0.1 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衔接“三线一单”、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流域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明确需优先保护、重点保护、治理修复的水陆域及禁止、限制开发的河段或岸线,围绕开发建设任务提出流域环境保护要求及细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建议。对流域内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其他支流,根据具体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还应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要求。 10.2 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0.2.1从生态风险防范、流域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水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出预防措施。 10.2.2从生态调度和监控机制、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物种及其生境保护、重要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地与重要湿地保护、自然河段保留、流域水污染防治、沙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提出减缓 措施。 10.2.3从替代生境构建与保护、流域水系连通修复、岸线和河(湖)滨带修复、重点库区消落区和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修复、退化林草和受损湿地修复、重要栖息地修复等方面提出修复补救措施,必要时提出流域生态补偿措施。对流域现存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后续管理要求。 11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