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china-pakistanfta),简称中巴原产地证、中巴fta产地证、中巴优惠原产地证;证书采用国际首字母“p”所以又称formp原产地证,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巴fta原产地证书签发的产品范围,限于已公布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项下所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操作程序。
根据《中巴自由贸易协议》,中巴fta原产地证生效后,中方将向原产于巴基斯坦的769个8位税目的产品提供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棉坯布和混纺布。同样的,中方也将享受巴方提供的486个8位税目产品的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纺织机械和有机化工品。上述产品的关税将在两年内分三次降税,到2008年1月1号全部降为零。
在我国,出口巴基斯坦的中巴fta原产地证由海关(商检局)机构签发,当然,部分地区也可以同时在贸促会签发,具体根据所在地区而定,两种只是出证机构不同,证书清关效果都是一样的。出口企业办理要先备案登记才可以办理,包括产品备案;否则只能找代理代办,代理代办流程比较简单,只需填写一份中巴fta产地证格式即可,一个工作日出证。
另外,出口巴基斯坦除了可以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外,也可以办理一般原产地证co,co产地证适用于任何国家或地区,只是没有任何关税优惠,所以一般客户都会要求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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